
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均有地方性体育法规出台,唯有河南是个空白。不过这个空白即将被填补: 由省体育局负责的“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正在紧张制定中,有望在明年初的省人大会议上正式通过。
加强体育立法是事关我省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基础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大事。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在全国的省级单位中,只有河南一家在《体育法》已经立法10多年后,地方法规还是空白。经过各方努力,“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在去年被列入省人大2008年地方立法调研计划。在参考《体育法》、中央2002年8号文件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外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基础上,该条例已在今年4月份拿出初稿,共12章,涵盖了我省体育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组织机构、社会、学校、竞技体育以及体育经营、交流等,内容丰富,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目前,该条例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调研活动。主要采取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的形式,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各市、县文化、教育、财政、工商、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单位也对条例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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