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一、审批依据
(一)《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1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发布)。
(二)关于印发《健身气功项目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体群字〔2007〕18号)
二、审批条件
(一)户籍在河南省境内的公民。
(二)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健身气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满2年,2套健身气功功法考核达到优秀。
2.掌握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和专业理论,考试合格。
3.具有健身气功活动组织管理能力并在指导基层健身气功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4.能够承担健身气功科学研究。
5.具有指导、培训健身气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教学能力。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一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申请审批表。
(三)省级以上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四)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群字〔2007〕18号文件套改社会体育指导员后的二级以上资格证书。
(五)个人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证明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批准
五、受理单位/部门
河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筹备处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局业务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七、联系方式
0371—63863163(传真)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通讯地址
河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筹备处,郑州市健康路150号,邮编:450012。

相关文章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省体育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www.henantiy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0号 局办公室电话:0371-63862510
网管:张亚澎 计算机网络控制室电话:0371-63862557
E-mail:tyj@henantiyu.com
豫ICP备05009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