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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河南省体育局 |
受理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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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镇方 |
联系方式:0371-638625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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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11条:
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国家体委〔94〕体群字15号: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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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
批表》,提供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所
规定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条件的相关证明。交申请人所在的省辖
市体育行政部门。
2、由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填写推荐书,并统一申报。
3、省体育局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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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每年2次,由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申报,省体育局集中审理。
2、6月1日至15日,12月1日至15日为申报时间,每次申报截止
日后15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省
辖市体育行政部门。15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期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所在省辖市体育行政
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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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规定的申报一级所具备的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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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 |
1、个人申请书;
2、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件复印件;
3、《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
4、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或高等体育学历、专业技术职务、
体育教师、非在职教练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5、从事指导群众体育活动时间、参加传授组织工作、获得先进称号和
理论水平等方面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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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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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行政审批: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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